各位同學:
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財科教〔2019〕19號附件)、《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實施細則》(財科教〔2019〕19號附件)、《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函〔2019〕105號)、《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7號)、《北京理工大學獎學金管理規定》(北理工發〔2017〕30號)、《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北理工發〔2017〕36號)要求,結合書院實際,現就2019-2020學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名額
教育部分配我校2019-2020學年度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名額189人,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462人;其中求是書院分配國家獎學金名額18人,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66人,轉專業學生獎學金的評定在原學院或原書院。
二、評選范圍
國家獎學金獎勵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本科生,且本學年未獲得校級社會捐助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本科生,且本學年未獲得校級社會捐助獎學金。
三、獎勵或資助種類、標準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上級部門制作證書并由學校發放。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由學校制作證書并發放。
四、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 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4.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創新能力、社會實踐、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學習態度端正,學風嚴謹;2019-2020學年學習成績(包括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優良率85%以上(含85%)、無不及格科目,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專業前10%(含10%);
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含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也可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所有證明材料均須經過書院審查并出具加蓋學院、書院公章的審查通過證明;
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
6. 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達標;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所在宿舍衛生達標;
7. 2019-2020學年兩學期均獲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優秀學生獎學金;
8. 獲得一次以上(含一次)校“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大二學生可適當放寬條件)。
五、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 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4.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 學習態度端正,學風嚴謹,成績優秀,2019-2020學年學習成績(包括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優良率70%以上(含70%)、無不及格科目;
6. 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達標;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所在宿舍衛生達標;
7. 2019-2020學年獲得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一次三等以上(含三等)優秀學生獎學金;
8. 獲得一次以上(含一次)校“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的學生優先(大二學生可適當放寬條件);
9. 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10. 已認定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六、申請及評審程序
1. 根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條件,學生向書院提出申請,并提交:
紙質版:
(1)《2019-2020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或《北京理工大學2019-2020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不得隨意調整表格格式或增加頁數,手寫簽字,表內后附“填寫說明”部分無需打印。
(2)申請人基本情況簡要介紹一份,500字以內,寫明所在學院、書院、專業、班級、學號、姓名、申請獎學金類型,A4紙單面打印。
(3)2019-2020學年成績單原件一份,成績單須制成一頁,加蓋學院、書院教學專用章,復印件無效。(由書院統一印制,提交材料時無需提交)
(4)獲獎證書等各類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5)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還需提供《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律承諾》(附件3)一份,A4紙單面打印,手寫簽字。
電子版:
(1)申請人基本情況簡要介紹,文件名格式:申請獎學金名稱-書院-學號-姓名。
(2)《2019-2020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4)或《2019-2020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5)。
(3)國家獎學金申請人需提交個人優秀事跡征文,征文詳細要求參見附件6,學校將征文匯總成冊,并將優秀征文上報教育部,有機會在人民日報等媒體發布。
2. 提交時間及方式
(1)提交材料截止時間:2020年9月26日24:00前提交。
(2)提交方式:
紙質版材料請在2020年9月26日24:00,提交至至善園電梯間求是信箱。
電子版材料請在規定時間內以壓縮包附件形式發送至郵箱 bitqiushi@163.com,郵件主題與附件名稱均為“申請獎學金名稱-學號-姓名”。
七、獎學金兼得關系
1. 國家獎學金(本科生)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與社會捐助類獎學金不能兼得。國家獎學金與國家勵志獎學金之間不兼得。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獲得勵志獎學金的同學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
2. 政府部門類獎學金可與其他類獎學金兼得。政府部門類獎學金是由國家部委或其他單位出資設立的,獎學金評定及管理權限基本不在本校的獎學金,如中國政府獎學金、孔子學院獎學金、國防科技獎學金、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工信創新創業獎學金等。
3. 徐特立獎學金是學校最高獎學金,一個學制之內只能獲得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與其他各類獎學金兼得。往年已經獲得徐特立獎學金者,仍執行一個學制之內只能獲得一次的規定。
4. 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是普獎性質,是評定本科生其他獎學金及榮譽的基礎,與其他類獎學金可兼得。
5. 社會捐助類獎學金每人每年僅能獲得一項,不能兼得多種社會捐助類獎學金。
八、其他事宜
1. 獲得國家獎學金及國家勵志獎學金同學應積極參與“學生資助宣傳大使—國獎資助宣傳小組”的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2.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要簽訂《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律承諾》,經濟困難學生在享受經濟資助的同時,需飲水思源,誠信感恩,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3. 凡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如隱瞞家庭經濟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助資格,并收回已發放資助款,本學年不能參與任何類型獎學金、助學金及榮譽稱號的評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4. 本年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格,依據教育部要求,必須填寫規范,整潔,不得多頁,不得擅自改動表格。書院在審核時如有發現申請表格式有誤、不符合要求的將無條件退回修改,如在規定時間內未修改并返回申請材料,不再接受其申請。
聯系人:王碩 010-81381424
紀冰雪 010-81381425